新疆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依据《新疆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在确保公平、公正和科学的前提下,有序稳妥的组织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疆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我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下设复试录取工作综合协调小组、监督小组、信息技术保障小组及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协调管理、监督和检查、信息技术保障及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
(一)复试时间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将于4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见复试短信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待调剂工作开始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包含加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基础知识考核不得少于5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环节每名考生每门课程考核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两门课程总时长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心理健康等。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段主干课程。2026年复试科目详见学院官网。
(四)我院各专业2026年招生计划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计划招生人数 |
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
录取校区 |
082300
|
交通运输工程 |
全日制 |
17 |
0 |
0 |
0 |
乌鲁木齐校区 |
086100 |
交通运输 |
全日制 |
40(含推免生1名) |
0 |
0 |
0 |
喀什校区 |
(五)可进入复试的考生
初试成绩满足《新疆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核、按照初试成绩排名,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生源数组织复试。
(六)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资格审核
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及加分政策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yjszs.xju.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资格审核材料,不符合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
(一)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3.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合格有效证明,或具有报考专业的可显示度的科研成果材料。
4.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 申请享受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
(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新疆大学2026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交户籍材料、本人与单位(户籍地和单位所在地均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三)其他资料
其他非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如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可选择自愿提交。
考生须如实向招生学院提供本人真实材料。新生入学时将再次审验考生报考录取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
我校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具体专业以调剂系统中公布专业为准,拟调剂专业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或“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公众号查询。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及其他学术要求详见我院调剂公告。
3.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范畴
按相关规定,更改报考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任意一项,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相互调整,均属调剂范畴,均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已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及拒绝我院待录取通知考生再次调剂申请。
(三)调剂时间
4月8日至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我院官网发布时间为准。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组成、计算规则等按学院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总成绩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乘以相应权重后计算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初试成绩为初试总分+X,X为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折合成百分制的算法为初试成绩/5(总分满500分)。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为《招生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类考生,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项目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方式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相应招生计划顺序录取。
若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学院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六、纪检监督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学院举报。
举报电话:0991-2111646(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投诉电话:0991-2111699(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
新疆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日期:2026年3月30日